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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园无序发展凸显体制束缚

来源:经济参考报 来源作者: 编辑人:冯冬艳 发布时间:2012-06-08 10:44:07

文化产业园诸多弊端,根源何在?《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由于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园区都属于新生事物,在国内真正起步也只有一二十年的时间,面临着诸多体制障碍。

概念认识模糊 外延过于宽泛

记者注意到,仅文化产业园区的名称就多种多样: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园区与基地也没有明确区别,单个企业可称园区,企业集群又可称基地。

而文化产业园区的产业内容也是五花八门,从文具生产到影视制作,从工艺美术到网游动漫。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与现代传播研究所所长王长寿说,对文化产业的范畴理解存在国际国内不一致、不同行业不一致的现象,比如旅游、体育、会议、包装印刷、教育培训等是否应计入文化产业一直存有争议,而科技及工业产品的创意部分如何归入文化产业也是一个难题。

陈少峰认为,缺乏创意是当前许多文化产业园的通病。各地在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时应该更注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因为文创产业的定义与文化产业相比更为明晰,不易产生误导。他举例说:“同样是旅游,故宫旅游是‘吃老本’,世博园旅游是‘吃创意’,只有依靠创意赚钱,才能算作文化创意产业。”

统计口径混乱 亟待统一体系

文化产业产值在G D P中所占比重已经成为近年来各地考量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数据。对此,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主任李元告诉记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文化产业”这个栏目,使对这一新兴产业的考核、监控和指导都有很大难度。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国内文化产业统计口径混乱,亟待统一。国家统计局2004年4月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划分为9大类、24中类和80小类。但是北京和上海就各有自己的分类标准,江苏省和浙江省依据国家统计局标准,但是苏州和杭州又有自己的统计口径。

“各省口径各不相同,上级部门经常要求我们报数字,我们也很难报,关键原因是上面没有一个科学的标准体系。”湖北省文化厅产业处处长官信说。武汉市委宣传部改革发展办公室主任吴天勇则告诉记者,武汉市2011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约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5%:“这是按照国家口径统计的,要是把工程设计产业纳入口径,占比还能达到8-10%。有的城市把餐饮纳入统计,有的城市把足浴纳入统计,很不科学。”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也认为:“文化产业要真正成为支柱产业,就不能搞统计游戏,否则就会存在虚火。”

政府多头管理 园区“谁都能批”

目前,能够批准设立园区或为园区授牌的部门上有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以及一些全国性行业协会,中有省级的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以及文化、广电、出版、工商等部门,下有市县级政府乃至其下属机构。

这种谁都有权认定园区的现象源于政府多头管理。魏鹏举说,文化产业的核心圈四行业———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就分别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大系统管理,单一的动漫产业链也由上述三大系统管理,而网络游戏还多了一个工信部门。

而据文化部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各地园区项目审批一般在发改委,土地供应在国土部门,规划在建设部门,文化部门没有决定权,甚至还不如文物部门的审核权大。

在多头管理体制下,文化产业园区很难实现有序发展。陕西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处长王凤翱认为,2010年,全国市以下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整合后,理顺了管理体制,但是在省一级,各部门职责不清、业务交叉,不利于文化产业统一规划。江苏省委宣传部改革办主任陈法林说,审批部门过多,给前期规划和后期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这是造成园区过多过滥的重要原因。

多头管理体制还产生了诸多政策漏洞。一家文化产业园的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申报文化产业项目时,他们往往齐头并进,向不同的政府部门申报。“反正谁都能批,报上哪家算哪家,其实这是不利于文化产业整体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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