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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图录》编撰工作的通知

来源: 来源作者: 编辑人: 发布时间:2012-06-08 17:58:32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文广新(文化)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艺术研究院、省曲剧团、省越调剧团,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宣传和展示我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承活动,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河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图录》(以下简称《图录》)编撰和出版工作。

一、整理上报材料

(一)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文字介绍

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职称、荣誉称号、工作单位、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学习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个人成就、授徒传艺情况、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展演、宣传、讲座等)、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它贡献等要素(《撰写范例》见附件)。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照片

1、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2、五寸带徒授艺照片两张;

3、五寸技艺展示照片(如演出照等)两张。

以上照片均要求彩照,且需注明拍摄者(提供者)姓名。

(三)第四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人员文字介绍。

2011年各地推荐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文字介绍材料(撰写要求同上)。

二、工作要求

以上材料和照片均须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上报(已故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须征得其直系亲属同意后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三、其它

(一)《图录》是体现传承人传承谱系、学习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个人成就、授徒传艺等情况的重要资料,编撰和出版工作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各单位积极配合工作开展,精心组织,抽出专门人员,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该项工作任务主要由省艺术研究院负责,请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该院。

联  系  人:赵培强

联系电话:13503813017

电子邮箱:zpq2005@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7号(450053)

特此通知。

附:河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介绍范例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

河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介绍范例

(以马金凤为例)

马金凤,女,汉族,1923年11月出生。1929年随父崔合利学唱河北梆子,1930年登台,被誉为“七岁红”;1931年到开封向名艺人马双枝、杨金玉学习河南梆子,并师从司凤英学习祥符调唱法;1932年入开封卢殿元科班,随管玉田、张芳金等人学习祥符调;1934年入兰考戏班学习豫东调;1938年到密县太乙班向名旦燕长庚、翟彦身等人学习豫西调;1957年拜京剧大师梅兰芳为师。

马金凤先后在安徽蚌埠剧团、中原剧团、商丘专区人民剧团以及洛阳市豫剧一团工作,是豫剧“马派”艺术的创立者、“豫剧五大名旦”之一,素有“洛阳牡丹”之誉,现为国家一级演员。

马金凤的声腔融合了祥符调、豫东调、豫西调的基本特征,具有高亢、明快、清新之特点。她根据自身条件和剧种的地域特征,在唱腔创造上采用“词密腔简”的基本方法,并使用“规整、对称的上下韵”、“舒展跳动的小花腔”、“大段词从容地贯连”、“小叠句轻快地垛唱”等多种节奏型式,使得旋律、节奏简朴、简洁,唱腔丰富、多变,雅俗共享。其演唱以小嗓为主,大、小嗓结合运用。其声音坚实、柔韧,吐字清楚;其表演细腻、洒脱、生动逼真。

马金凤不仅是豫剧艺术的实践者,而且还是豫剧艺术的传承者。她身体力行,不断培养新人,其弟子多是活跃在戏曲舞台上的中坚力量,如:马春荣、马喜荣、杨素珍、秦秀珍、韩培玲、许青枝、王文慧、孙爱珍、柏青、周桦、耿海棠、赵晓梅、娄玉凤、刘海燕、路艳菊、温秀英、秦晓平、杨艳珠、岳爱金、关美丽、刘素琴、王希成、赛鑫、康平、游林等。

1982年马金凤被全国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1993年被国务院授予“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专家”称号(为中组部直接联系的专家);1994年荣获“中国豫剧名旦功勋杯”;2004年被文化部授予“终身艺术成就奖”;2011年又被第二届中国豫剧节组委会授予“豫剧艺术终身成就奖”。其代表作《穆桂英挂帅》、《花打朝》、《花枪缘》分别于1958年、1982年、1985年被江南电影制片厂、香港金马影业公司、河南少林影业公司、西安电影制片厂先后拍成了戏曲艺术片。1956年,马金凤参加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演出,主演《穆桂英挂帅》一剧获演员一等奖;1998年,她主演现代戏《情系小浪底》获河南省第七届戏曲大赛荣誉奖。同年,她应邀到台湾讲学。

2008年,马金凤被文化部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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