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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博物院关于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来源:河南博物院 来源作者: 编辑人:荆书剑 发布时间:2020-02-24 17:25:04

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让全国、全省人民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展开了一场全面抗击疫情的阻击战。全省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协同配合,严防疫情扩散蔓延。截止目前,我省先后派出12支医疗队支援湖北抗疫一线,全省人民团结一致、鼎力互助,涌现出了大批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谱写了我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壮丽诗篇!

河南博物院作为全省最大的当代重要历史文化见证物的收藏单位,为铭记历史、讴歌时代精神,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国、全省人民抗击新冠疫情的相关见证物品,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以文件、实物、照片、影像、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与抗击疫情相关的见证物为主,主要包括:

(一)全省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相关文件原件;

(二)表现全省各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摄影、摄像作品和以表达抗疫主题的书法、绘画和音乐作品;

(三)各级各类医疗单位、抗疫一线人员在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使用过的的医疗用品、工作日志、文字记录、图像资料等相关物品;

(四)全省各地、各企事业单位、机构、街道社区和个人在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图像资料、工作日志、宣传单、标语横幅以及其它相关物品;

(五)全省各地、各企事业单位、机构和个人在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物品和资金的记录单据等相关物品;

(六)与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其它各类见证物。

二、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均为无偿捐赠,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河南博物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征集物品进行评估认定,对捐赠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三)捐赠单位和个人须提供相关见证物品的文字说明,字数在100左右。摄影、摄像、书画、音乐等作品要注明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创作思路等内容,实物要注明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相关内容。

(四)本次征集长期有效。

三、联系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意捐赠者请通过电话联系捐赠事宜,或将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我们将认真登记您的捐赠意向,并安排人员做好接收工作。

联系人:许女士    周先生

邮  箱:525345667@qq.com

电  话:18224533301    18625576812

 河南博物院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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