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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曲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关于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来源: 来源作者: 编辑人:李 燕 发布时间:2022-08-16 17:01:03

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豫文旅非遗〔2022〕5号)要求,河南省曲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经过评审,拟推荐刘青(传统戏曲·曲剧)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现将推荐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2年8月17日至8月21日结束。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河南省曲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河南省曲剧艺术保护传承中心

联系电话:0371—65151609

邮箱:310853799@qq.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57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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